我要發問!
被傳者之時代號碼,例如鄭成功、梁啟超之傳記,分類時應依傳主之生年抑或依傳主之卒年標引傳主時代號?
請問在何種情況之下,才以叢書名取書碼(書次號)?
本館針對再版之圖書,在索書號標引年代號以資識別,請問年代號之標引,採民國年代抑或採西元年代?
如以首尾五筆著者號碼法作為作者取碼之工具,請問“比爾‧蓋茲”應如何取碼? 1. 如題,請問外國作者應以“蓋茲”還是以“比爾”取作者號?又外國人姓氏應如何判斷?請舉例說明之。 2. 漢字之首尾兩筆各為哪一筆(首筆及末筆所指為何),兩字的號碼是各自加總嗎?雖已檢閱網路資料...
您好:本館最近收藏之《打開心內的門窗》,內有書籍、錄音帶二種資料類型,本館為其建二筆書目紀錄,同時並分開庋藏(即典藏地不同)。惟二者之索書號(分類號及作者號)相同,唯一區別之處厥為資料類型代碼了,圖書不標識特藏符號,錄音帶特藏符號則標識為“AC”。因此,本人想請問作者號是否要加以控制?...
如果分類號不相同 是否須要加作者區分號又在那些情形下須要加作者區分號
曲木藏堯撰《西南夷族考察記》及莊學本撰《西康夷族調查報告》係一本合刊文獻,分別為兩位不同作者所撰,其作者號不知如何標引?煩請解答,謝謝!
國家圖書館對於團體作者如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等前有\國立、私立\"字樣者,作者取號時是否可省略,或逕以簡稱取號?"
請問“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應該怎樣取作者號?
以《中文目錄檢字表》以標引規範工具,請問“梁”字應如何查檢,其首尾五筆號碼又如何標引?
據知西文書作者也可依四角號碼著者號取碼,例如字母“A, H, O”號碼即取作“0”,惟不知臺灣地區圖書館使用之情況為何?又以四角號碼著者號來取西文書作者的規則為何?請惠予解答,以釋疑惑。謝謝!
同一作者同一作品不同載體的文獻(例如一為“圖書”,一為“錄音資料”),因已有不同的特藏號加以識別,是否還需標引作品號,例如“-2”、“-3”,以區別不同的載體?
國立歷史博物館”四角號碼法作者號之標引來源,應據其簡稱“史博館”、全稱“國立歷史博物館”或“書名”標引之?
有關傳記文獻之同類書區分號,多依\被傳者\"取碼,是否有分類規則可資依循?以\"被傳者\"或\"被研究者\"為同類書區分號,是否只適用於傳記類,抑或也適用哲學、繪畫等類?"
索書號之年代號標引時,究竟應標引版次年代抑或印刷年代?例如一本書民國89年二版,90年二版二刷,其索書號之年代號究竟是\89\"抑或\"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