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何種情況之下,才以叢書名取書碼(書次號)?

問題
請問在何種情況之下,才以叢書名取書碼(書次號)?
分類
答覆內容
最基本的分類索書號,是由分類號和同類書區分號構成。分類號記於第一行,同類書區分號記於第二行。同類書區分號,又稱書次號或書碼(Book Number)。主要作用是為了進一步區分和識別同類的文獻,以達到“一書一碼”的要求,俾作為同類書排序的依據。 同類區分號通常按著者取號碼,因此俗多稱之為“著者號”。同類書區分號固以著者號為主,但有例外情況,分析起來有下列5種: 按題名取書碼:未有著著之文獻、期刊或連續性出版品; 按叢書名取書碼:叢書; 按被研究者取書碼:有關人物研究(包括傳記)、機關志、學校志、藏書家等文獻; 按原典著者取書碼:專書研究; 按注釋者取書碼:設有專號的“專書類目”,例如《中國圖書分類法》“121.31 老子”、“610.11 史記”、“857.48 金瓶梅”等類。 以叢書名取書碼,並非適用於所有的叢書,而是以“整套著錄、分散分類”為限;除此之外,凡採“分散著錄、個別分類”或“整套著錄、集中分類”的叢書均不適用。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