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館最近收藏之《打開心內的門窗》,內有書籍、錄音帶二種資料類型,本館為其建二筆書目紀錄,同時並分開庋藏(即典藏地不同)。惟二者之索書號(分類號及作者號)相同,唯一區別之處厥為資料類型代碼了,圖書不標識特藏符號,錄音帶特藏符號則標識為“AC”。因此,本人想請問作者號是否要加以控制?還是因不同資料型式,即使索書號相同也沒有關係?舉例來說,圖書的索書號可標引為“855 8732-2 1994”,錄音帶的索書號可標引為“AC 855 8732-2 1994”)。請惠予解答,以釋疑惑。謝謝!

問題
您好:本館最近收藏之《打開心內的門窗》,內有書籍、錄音帶二種資料類型,本館為其建二筆書目紀錄,同時並分開庋藏(即典藏地不同)。惟二者之索書號(分類號及作者號)相同,唯一區別之處厥為資料類型代碼了,圖書不標識特藏符號,錄音帶特藏符號則標識為“AC”。因此,本人想請問作者號是否要加以控制?還是因不同資料型式,即使索書號相同也沒有關係?舉例來說,圖書的索書號可標引為“855 8732-2 1994”,錄音帶的索書號可標引為“AC 855 8732-2 1994”)。請惠予解答,以釋疑惑。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1 題名相同之同一套書,因其資料類型不同,分建二筆書目紀錄,其分類索書號是否須加以區分,各館之實際作法不儘相同,此須視各館編目政策而定,本無固定的作法。 2 茲以本館對這類性質文獻之處理法為例,解說如下並提供 臺端卓參:二筆書目紀錄可標引為相同的分類索引號(即相同之分類號和作者號),但可藉由特藏符號加以區別之。此種作法有兩個好處,其一、即目錄組織時(適用於卡片目錄)通常特藏符號可不計入,因此二條目錄款目可排在一起,但又可藉特藏符號之有無加以區別(一者有特藏符號,一者無特藏符號)。其二、文獻實體庋藏排列時,可藉由特藏符號之有無,可分開收藏於不同場所,可收庋藏最佳化(庋藏最優化)之效果。 3 綜上所述,如以本館作法為例,似乎不必對作者號加以控制,即可解決問題。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