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該如何編目?
您好,
在"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做編目建檔時遇到一些狀況~
手邊的這套書,
第1.6.7(上下)輯是平裝、第2~25輯是精裝,
*不確定第1輯是否有出精裝版及2~5.8~25輯是否有出平裝版~
第17輯開始才有ISBN碼,
第18輯過後,書名由"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變更為"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
想請問:
1.在不確定套書是否齊全的狀態下,平裝.精裝是否需列分列兩筆書目記錄?索書號部分如何記錄、區別??
2.就第7輯的狀況,平裝分上下兩冊,精裝僅有1冊,平、精裝出版日期相同,此時該如何記錄??如須紀錄副本,該如何選擇誰列副本?
3.在第18輯過後書名有所變更,會建議將前後書名分做兩筆書目記錄並於相關提名段的517其他提名註記即可?抑或記單筆書目紀錄,於著錄段200$a正題名處將前後書名併記??
懇請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