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可否不完全遵照“國中小圖書館編目手冊”進行相關作業
依“國中小圖書館編目工作手冊”序言所示,該手冊為“使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圖書資料分類編目時,得以為參考的依據。”
若依國小實際狀況,可否不完全遵照進行相關處理?
以貼張書標與上架排序為例:
手冊第204頁三、索書號所示:“...每本書都應有一號碼作為排架...的根據,這號碼稱為索書號...。索書號依序由.....組成,列印於書標,張貼於書背......。
又第253、254頁有提及書標樣式及張貼位置。
然而因學校編制,無專任圖書室管理人員,而為老師兼任;大部分圖書室事務皆倚靠志工處理。原先圖書皆張貼有書標,並藉此排列書籍。但近年來幾乎所有志工年紀皆已超過65歲,無法輕易看清楚書標內容並正確排序,
因此為便於志工們作業,可否:
1.省略張貼書標(已貼有書標的舊書仍保留,不去除)
2.改於書籍封面張貼明顯大字的分類號數字,但只擷取整數位(省略含小數點後的數字)印製張貼(例如:863.599,只印863)
3.同整數位分類號書籍,不再依其小數位數字與作者號等細分排序,而是直接擺放同一櫃;
若書量多於一兩櫃以上,則利用各色圓點貼紙貼於書背,輔以歸納整理,便於查找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