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中,文學類作品的作者取號
老師您好,
想請教關於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中,文學類作品的作者取號問題。
以費茲傑羅的The Great Gatsby為例,索書號為PS3511.I9 G7 1996
先取作者姓氏的第二個字母作克特號,得.I9,然後在一般作者號的地方,取冠詞以外的第一字Great而得G7。
不知這樣理解是否有誤?
另也想問,在美國作家以外的作者作品(如歐陸作家),也是比照類似的方法取號嗎?
傳記類是否亦為如此?
先謝謝老師無私且耐心的解說!!
老師您好,
想請教關於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中,文學類作品的作者取號問題。
以費茲傑羅的The Great Gatsby為例,索書號為PS3511.I9 G7 1996
先取作者姓氏的第二個字母作克特號,得.I9,然後在一般作者號的地方,取冠詞以外的第一字Great而得G7。
不知這樣理解是否有誤?
另也想問,在美國作家以外的作者作品(如歐陸作家),也是比照類似的方法取號嗎?
傳記類是否亦為如此?
先謝謝老師無私且耐心的解說!!
您好,先前於2/25時有發問過,但沒有收到回覆,
不曉得是不是剛好遺漏掉了,想再與你們請教我的疑問。
參考資料來自於你們網站提供的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 類表編(修訂一版)
https://catweb.ncl.edu.tw/report/page/8474
發現簡表(三位數的所有大項)沒有884,祥表(三位數+小數點所有項目)裡,卻有884歐洲其他各國文學這個大項,想詢問怎麼會有這個情形呢?
另外想請問哪裡可以取得最齊全CIP的excel檔,目前網路上都只找得到PDF檔
再麻煩你們回覆了,謝謝!
請教邏輯思考類書籍的區辨
查
《為什用數字說話的人很有魅力:任何人都可以學會的數學式邏輯思考》派入176.4
《看穿假象、理智發聲,從問對問題開始:【全球長銷40年】美國大學邏輯思辨聖經》派入159.4
請教這兩本書會派入兩種類別的原因
感謝回應
您好,有個問題想請教你們
所使用的參考文件是在網站找到最新的中文圖書分類,連結如下
https://catweb.ncl.edu.tw/sites/default/files/upload/report/%E4%B8%AD%E6%96%87%E5%9C%96%E6%9B%B8%E5%88%86%E9%A1%9E%E6%B3%952007%E5%B9%B4%E7%89%88%20%E9%A1%9E%E8%A1%A8%E7%B7%A8%28%E4%BF%AE%E8%A8%82%E4%B8%80%E7%89%88%2920170106.pdf
問題是,檔案中的簡表代表所有三位數的圖書分類,詳表代表包含小數點的圖書分類,
發現在詳表有884歐洲其他各國文學這個大項目,可是在簡表卻沒有884這個項目。
另外想詢問是否有excel文檔最新版本的的中文圖書分類簡表與詳表可以提供?
再麻煩你們回覆了,謝謝!
您好,
想請教一下, 有本書9789865572570盧恩符文初學指南
預行編目分在292.95
但中文圖書分類法上找不到這個類號,請問是怎麼來的?
謝謝
您好,
想請教一下,
220.9各國佛學 與228佛教史地在使用上,如何定義與劃分?
謝謝!
請問編西文圖書A Sick Day for Amos McGee,
ISBN:9780008101350
查OCLC網站,顯示
DDC: Class Number Holdings Links
Most Frequent E 4211
Most Frequent 813.6 143 Web Dewey
Edition: 23 813.6 50 Web Dewey
想請問Class Number 的 E 是杜威十進分類法的索書號嗎?跟813.6的區別是?
謝謝
請教臺灣傳記複分表中
1 總傳(普通)
2 類傳(特殊總傳)
如何區辨
如查:
《台灣的驕傲 : 12個把台灣推向世界的精采人物》派入783.31
《新台灣之光100 : 99個台灣人站上世界舞臺的奮鬥故事》派入783.32
的理由各為何
感謝回應
您好,
針對《元宇宙》相關主題的中文圖書,
目前CIP圖書資訊建議的類號有312.8或490.29,
早期區塊鏈虛擬貨幣的部份,
我們大多放在分類號563.146,
但元宇宙所涵蓋的範疇非常廣,
想請問您是否有其他更適合的類號?
以上問題,
謝謝您!
您好:
想請教貴館對於非劇情型影片分類的準則. 經查貴館館藏目錄, 發現有明確主題的知識型影片大多數各入其類, 但某些看起來也有特定主題的影片卻歸類為紀錄片(分類號987.81), 請問要如何區分呢?謝謝
國家圖書館著作權聲明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如果您有任何分編問題或意見歡迎與我們聯絡
聯絡地址:100201 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建議IE瀏覽器使用者以「非相容性檢視」瀏覽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