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發問!
1. 請問《中國編目規則》(CCL)有關條文指明資料特殊細節項適用於連續性出版品、地圖資料、樂譜、電腦檔4種資料類型,但在相應各章節條文中並未出現「資料特殊細節項」的字樣,CCL「第2章 圖書」雖出現「資料特殊細節項」字樣,但CCL頁77「2.3」條文中卻註明「本款不適用於圖書著錄」。...
請問文獻著錄時,對於「錄影帶」、「VCD」、「DVD」等錄影資料,其「資料類型」應如何著錄?是否可著錄為「 [錄影資料 錄影帶]、[錄影資料 DVD]、[錄影資料 VCD] 」,以資區別它們不同的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