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文編目時,著者若超過三人以上(正確提法應為三人以內),依一般編目規定只著錄第一位,但作者號到底以書名抑或以作者取號?因為在ITS MARK書目資料庫中,有些是以書名取作者號,有些是以著者取作者號,不知原則何在,真是莫衷一是。請惠予解答,非常謝謝!
西文編目時,著者若超過三人以上(正確提法應為三人以內),依一般編目規定只著錄第一位,但作者號到底以書名抑或以作者取號?因為在ITS MARK書目資料庫中,有些是以書名取作者號,有些是以著者取作者號,不知原則何在,真是莫衷一是。請惠予解答,非常謝謝!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