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多卷冊之樂譜,各卷分譜套數不同時,其稽核項應如何著錄?例如有兩冊樂譜,有一套總譜,另外上冊有8套分譜,下冊有9套分譜。著錄時,稽核項\套數或其他單位\"分欄是否記錄為\"1套總譜(2冊) + 8套分譜(1冊) + 9套分譜(1冊)\"?本人查遍《中國編目規則》\"6. 5. 1. 3\"及《使用手冊》,均未查獲相關說明及實例。是否請惠予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對於多卷冊之樂譜,各卷分譜套數不同時,其稽核項應如何著錄?例如有兩冊樂譜,有一套總譜,另外上冊有8套分譜,下冊有9套分譜。著錄時,稽核項\套數或其他單位\"分欄是否記錄為\"1套總譜(2冊) + 8套分譜(1冊) + 9套分譜(1冊)\"?本人查遍《中國編目規則》\"6. 5. 1. 3\"及《使用手冊》,均未查獲相關說明及實例。是否請惠予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