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文獻著錄時,對於「錄影帶」、「VCD」、「DVD」等錄影資料,其「資料類型」應如何著錄?是否可著錄為「 [錄影資料 錄影帶]、[錄影資料 DVD]、[錄影資料 VCD] 」,以資區別它們不同的形制?
請問文獻著錄時,對於「錄影帶」、「VCD」、「DVD」等錄影資料,其「資料類型」應如何著錄?是否可著錄為「 [錄影資料 錄影帶]、[錄影資料 DVD]、[錄影資料 VCD] 」,以資區別它們不同的形制?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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