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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
想請問若在編目時,一本書有多位作者,例如:
撰文攝影:周**、徐**、古**...合著等等
繪圖:沈**
主編:徐**
發行所:晨*出版社
想問問老師這個時候會採取哪一位作者名當四角號呢?
謝謝老師

分類
答覆內容

張,您好:

 

在編之圖書資料,若同一著作職責有一或多位著者、或含有多種著作職責時,原則上,會以主要或首要的創作者取著者號。

 

當創作者僅有一人或一團體時,以該人或該團體取著者號;當創作者不止一人或一團體時,通常會以第一個個人或團體取著者號,然而有些圖書館的政策則為當創作者超過三者以上時,改以正題名取著者號。

 

圖書資料若無創作者、而僅有貢獻者,有些圖書館會以第一位貢獻者取著者號,有些圖書館的政策則以正題名取著者號。

 

圖書資料若無創作者、也無貢獻者,則以正題名取著者號。

 

圖書的創作者,指其職責為著、撰、寫、作、編著等;而編、譯、圖、校、編輯等,則為貢獻者。非書資料的創作者,例如:作曲、演講、設計、編舞;而編曲、製作、主辦、表演等,則為貢獻者。

 

此外,有時仍需視在編資料實際內容來確定何種著作方式為創作者、哪些著作方式為貢獻者。例如一書內容為某一藝術家之繪畫作品集,那麼創作者應為畫者、而非文字作者。

 

臺端所提一本書有多位作者,若該書內容以文字為主,且書名頁或版權頁上所出現之著作方式依序如下:

 

撰文攝影:周**、徐**、古**...合著等等

繪圖:沈**

主編:徐**

 

則以撰文攝影之首位著者「周**」取著者號,然而該著作方式包括3位以上之合著者,有些圖書館的政策則以正題名取著者號。

 

以上資訊提供參考。

 

國家圖書館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敬覆

發布日期:2023年06月16日 最後更新: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