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中,文學類作品的作者取號
暱稱 | 世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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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老師您好, 想請教關於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中,文學類作品的作者取號問題。 以費茲傑羅的The Great Gatsby為例,索書號為PS3511.I9 G7 1996 另也想問,在美國作家以外的作者作品(如歐陸作家),也是比照類似的方法取號嗎? 先謝謝老師無私且耐心的解說!! | ||||||||||||||||||
分類 | |||||||||||||||||||
答覆內容 | 世勳您好:
有關"The Great Gatsby"一書之索書號結構,您的理解是正確的。以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以下簡稱LCC)為某位文學作者之相關作品取號時,會先使用第1克特號為該位文學作者取一專號,通常會依作者的姓氏來取號,至於是從第1個英文字母取號,還是從第2個英文字母取號,必須完全依照LCC本表的指示而定,因此,以F. Scott Fitzgerald而言,其專號即為「PS3511.I9」。接著再使用第2克特號,依作品性質進行複分,大部分文學作者的複分採用表P-PZ40進行,該表的複分結構如下(下列.x代表作者專號):
如前所述,大部分文學作者的相關作品會依表P-PZ40進行複分,這不只限於美國文學之用,其他語言文學亦適用。不過也有其他不同的複分方法,特別是像莎士比亞,或珍‧奧斯丁這種經典文學作家,本身創作量不少,別人研究他們的作品也非常多,對於這樣的作家,LCC會使用不同的複分表來進行複分。原則上,在使用LCC為文學類作品取類號時,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務必詳查確認LCC本表上的取號或複分說明,並確實依本表上的說明進行取號。
以上說明提供您參考。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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