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據教科書所述,【國會分類法】和【冒號分類法】能「靈活」組織藏書,而【中文圖書分類法】卻沒有。然而,三者的類目皆有「次序』。若須以「次序」組織藏書,不是就會受到空間的限制嗎?謝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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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據教科書所述,【國會分類法】和【冒號分類法】能「靈活」組織藏書,而【中文圖書分類法】卻沒有。然而,三者的類目皆有「次序』。若須以「次序」組織藏書,不是就會受到空間的限制嗎?謝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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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您好,
很抱歉, 我沒看過教科書上有這樣寫過,  教科書若這樣寫應該有解釋才是\cheeky\"

個人的想法是: 國會圖書館分類法是列舉式,大類的次序較無照學術的順序排列,展現知識體系的邏輯性較小,但美國國會圖書館有專門部門負責分類法的編訂,所以也能及時反應學科之最新發展。冒號分類法則因為是運用組配方式且組配有一定規則,編目員較能靈活運用,也可以及時反映新學科的發展。至於中文圖書分類法,因受十類十進框架的限制,外加沒有專責修訂的人員隨時增修,相對比較弱勢。

錢月蓮敬答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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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年11月11日 最後更新: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