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在編目簡體書時,應將書名、作者名等資訊轉為繁體字,還是遵從著錄來源的簡體字?謝謝
暱稱 | P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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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您好,請問在編目簡體書時,應將書名、作者名等資訊轉為繁體字,還是遵從著錄來源的簡體字?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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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PAM: 您好, 按編目規則標準的作法應該是照錄簡體字才較正確, 即在MARC 21的245字段著錄在編資料上的簡體書寫形式。 為了使用者方便查找, 圖書館也可以自訂政策, 選擇直接以繁體著錄, 在附註項說明其為簡體, 國圖的作法是:245段以繁體著錄, 246段著錄簡體書名,500段加註簡體字版。 若貴館OPAC查詢介面有繁簡通透查詢的機制的話, 選擇繁體或選擇簡體一種著錄即可, 以不影響讀者發現和探索為原則。 錢月蓮敬答 20161024 " |
發布日期:2016年10月22日 最後更新: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