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剛報讀圖書館的課程, 但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請問使用複分表時, 何時需省\0\", 而何時需以原本的格式寫於類號之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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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
問題
你好, 本人剛報讀圖書館的課程, 但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請問使用複分表時, 何時需省\0\", 而何時需以原本的格式寫於類號之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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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中文圖書分類表複分表有三種類型:(1)通用複分表 (2)專類複分表 (3)仿照複分。按照類表中複分表的說明操作即可,我們的問題回答無法同老師上課般一一詳述,只能就您實際編目遇到的問題作解答,舉總論複分「加0」易混淆的部分做說明:複分表的問題,總論複分號組配時,可直接將號碼01-09添附於主類號之後;但主類號中如末一位或末兩位為0,則宜先將0去掉,然後再進行組配。
例1:《森林學論文集》之分類號:436.07
            森林學分類號436 + 總論複分07論文集 = 436.07

例2:《宗教雜誌》之分類號:205
           宗教學200 + 總論複分05 = 200.05,按總論複分表之說明,「類號末位數為一個0或二個0者,除表中特別註明外,其0可省略之」, 故省略200末兩位0後再行組配05,結果為205。

例3:《教育論文選集》之分類號:520.7
           教育學分類號520 + 總論複分07論文集 = 520.07, 同例2宜先去掉一個0再進行組配結果為520.7。

例4:《數理哲學導論》之分類號:310.1
           310 + .01 → 310.1,類表已有組配好之專號(p. 127),應直接使用不再運用總論複分。

錢月蓮敬答  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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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3年05月16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