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在著錄{著作敘述項}時,{機關團体名}應採簡稱還是全銜?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均應照原題著錄之,所以,無機關團体名稱採全稱或簡稱的問題,在編文獻為全稱即以全稱著錄。
全稱與簡稱的選擇適用於出版項。未來編目趨勢RDA其實已改用全稱的原則。
錢月蓮敬答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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