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類目“670 中國地方志”註明西康省併入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江省併入吉林省,興安省併入黑龍江省。惟“通用複分表‧中國省區表”卻註明西康省部分併入西藏自治區,部分併入四川省,合江省併入黑龍江省,興安省併入內蒙古自治區。請問,文獻實際分類時,應依據哪一個表為準,據之以標引類號呢?請惠予解答,以釋疑惑。謝謝!
問題 |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類目“670 中國地方志”註明西康省併入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江省併入吉林省,興安省併入黑龍江省。惟“通用複分表‧中國省區表”卻註明西康省部分併入西藏自治區,部分併入四川省,合江省併入黑龍江省,興安省併入內蒙古自治區。請問,文獻實際分類時,應依據哪一個表為準,據之以標引類號呢?請惠予解答,以釋疑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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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1 非常感謝您的細心,發現《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正表“670 中國方志”之注釋文字與通用複分表二者間有關省區分合不一致之處,我們會先出“勘誤表”,然後再俟分類法再版或修訂之際,將正表“670 中國方志”之注釋文字訂正過來。 2 貴館如須標引分類號,請依“通用複分表‧中國省區表”上所註明者為準。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