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進分類法之意義、優缺點、發明者
問題 | 十進分類法之意義、優缺點、發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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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十進分類法係指將人類學術或知識分為九大類(即第一級類目),以阿拉伯數字“1-9”為記號;九類之外,凡屬不能歸於任何類之綜合性圖書,例如辭典、百科全書、期刊、普通論叢、普通叢書等,設一總類以歸屬之,並以阿拉伯數字“0”為記號,共成十大類。每一大類展開時,細分為9部(即第二級類目),而以該類綜合性圖書為總部,則每類俱各成10部,其總數為百部;每部再細分為10綱(即第三級類目),每綱再細分為10目(即第四級類目);如此展轉不已,以至無窮,而每次區分出來,總是分為10個子類,因此稱為十進分類法。由於十進分類法以杜威分類法為嚆矢、為代表,因此有時十進法亦可專指杜威十進分類法。 十進分類法的優點有下列幾點: 號碼簡明,易懂易記,且具有伸縮性; 複分號碼及部分類目具有助記性; 適合中小型圖書館,為目前各國最通用分類法之一; 具備詳盡之相關索引(Relative Index)。 而其缺點則有: 因受十進所限,類目展開時硬分為十,過於機械呆板,不能“因類制宜”,致使類目分配不勻,每有不足與過剩之虞; 類次不合理論,例如語言與文學兩類關係密切,而杜法一在“400”,一在“800”,兩者相隔太遠; 類目歸屬失當,例如生理及醫學應入自然科學類,杜法反而把它歸入應用科學類; 類目太偏重歐美,尤其偏於美國;致使西洋以外地區類目太少,尤其有關中國類目為然。 十進分類法係美國圖書館學家杜威(Melvil Dewey, 1851-1931)所創制,此為通說。1876年曾編有《圖書館圖書刊物目錄排列分類法及科目索引》一書,即採十進法編制。唯《圖書學大辭典》編者盧震京認為並非杜威所發明,蓋在杜威之前,即有許立夫(N. B. Shurtleff)於1856年用十進觀念編《圖書排列法與行政之十進制度》,首先應用於圖書分類。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