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分類號碼不同,應以CIP新號碼為主,抑或以館藏舊號碼為主?
問題 | 新舊分類號碼不同,應以CIP新號碼為主,抑或以館藏舊號碼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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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有關新舊分類號碼,一般的作法是新入藏之圖書儘量使用新類號;只有入藏的圖書是原館藏的複本書、續編書或原館藏的連續性出版品,才沿用舊類號。至於新舊類號間的異動關係,可編製「新舊異動類目對照表」以資翻檢備查;有關新舊入藏圖書之分類,可編訂「目錄改編要點」及「從新及從舊分類原則」以資遵守依循。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