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目格式著錄是否採最完整著錄?是否有固定欄位格式才算標準?

問題
編目格式著錄是否採最完整著錄?是否有固定欄位格式才算標準?
分類
答覆內容
根據中國編目規則1.0.4著錄詳簡層次之規定,書目資料之著錄可分為簡略、標準及詳細三種著錄層次,並於1.0.4.1、1.0.4.2、1.0.4.3分別說明其著錄之項目。各館可依讀者的需要及不同的資料類型,於編目政策或編目工作手冊中分別訂定所採取的著錄層次。以國家圖書館為例,本館書目資料著錄的原則為: 簡略著錄: 依資料類型於84.06.13訂定作業要點,內容包括資料範圍、著錄依據、著錄項目說明、作業流程與要項等。資料範圍為: 電腦圖書(其因為電腦圖書的生命半衰期非常短,且讀者對資料新穎性要求較高,為加速資料處理速度使資料能快速上架,故採簡略著錄) 文學作品(文學論述、文學批評、文學史及寫作學等除外) 唯拷貝自CIP之書目資料則採用CIP書目資料不採簡略著錄原則。 標準著錄:一般資料。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