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教關於視聽資料中外文的界定原則為何?又如果是演奏性質的純音樂該歸為中文或外文?謝謝!

問題
您好,想請教關於視聽資料中外文的界定原則為何?又如果是演奏性質的純音樂該歸為中文或外文?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視聽資料的語文界定原則與圖書資料大致相同,不過因資料的結構不同,其認定方式稍有差異,茲說明如下: 1 依據“國家圖書館書目紀錄編目語文認定原則”(90年5月28日修訂,93年7月28日第一次修正,http://catweb.ncl.edu.tw/2-1-13-7.htm)為視聽資料及語文學習作品之編目語文認定規範。茲條列其中與視聽資料有關者: 1.1 視聽資料作品內容包含發音及字幕。 1.2 純畫面錄影資料及無曲目之錄音資料(如默劇、大自然或人為聲音、舞蹈表演等) 比照上列1之原則,如下表中英並列”欄2、欄3、欄4所列內容認定之。 3 純演奏錄音資料作品內容按以下原則判斷語文: 3.1 中國國樂(含民族音樂)及中文流行音樂作品內容視為中文。 3.2 外國古典音樂、民族音樂及流行音樂之作品內容視為西文(日、韓文除外)。 3.3 無法決定者,再依曲目文字判斷之。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