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複分表:第二法〉之書例「金陵梵剎志( 葛寅亮) 入672.19/106.6」之分類號是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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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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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 類表編(修訂一版)》中,頁528,有關〈地方志複分表:第二法〉之書例「金陵梵剎志( 葛寅亮) 入672.19/106.6」,其分類號是否該為「672.19/101.6」而非「672.19/106.6」?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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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Raymond,您好:

 

《中文圖書分類法 2007年版》(修訂一版)有關〈地方志複分表:第二法〉之書例「金陵梵剎志(葛寅亮)入672.19/106.6」,「金陵」係現今江蘇省南京市的古稱,依〈附表七 中國縣市表〉,江蘇省「南京市」號碼為「101」,故《中文圖書分類法 2007年版》(修訂一版)第528頁之書例「金陵梵剎志(葛寅亮)入672.19/106.6」,實為誤植,當如臺端所提,正確應為「金陵梵剎志(葛寅亮)入672.19/101.6」。

 

國家圖書館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敬覆

發布日期:2026年04月23日 最後更新: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