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分類編號時兼顧內型和外型的方法
| 暱稱 | Raymo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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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 你好。一套中國宗教史叢書,按「取內型,捨外型」的原則,依主表該入「209 宗教史」下的「209.2 中國」,而非「208 宗教叢書」(若有誤請指正)。但若想兼顧形式,示之為叢書,請問能否在「209.2」後再加上〈總論複分表〉的「08 叢書」,組成「209.208」?或者,更清晰的方法是,能否加上括號,即「209.2(08)」,以明示「08」由〈總論複分表〉所出,並避免佔用「.2」後方的位值? 但若因如「200 宗教總論」注釋「除201外,202-209 依總論複分表複分」所述,「209 宗教史」已是經〈總論複分表〉複分所得的分類號,加上「取內型,捨外型」的原則,而不宜亦不應再次使用〈總論複分表〉,請問有沒有其他能夠標示該書為叢書,同時無損內型標引的方法? 謝謝。 |
| 分類 | |
| 答覆內容 | Raymond,您好:
由於《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類表「200 宗教總論」之注釋載明「除201外,202-209依總論複分表複分」,故類號「202-209」即是依總論複分表複分而得之類號。
一套中國宗教史叢書同時含有「內型」(內容觀點)(此例指歷史)及「外型」(編制形式)(此例指叢書),按「取內型,捨外型」的原則,依分類法主表應入「209 宗教史」下的「209.2 中國」,而非「208宗教叢書」。
複分號碼之組配,應依類目注釋之指示文字進行之,若主表類目中已含複分意義者,不再進行複分。即類號「202-209」是依總論複分表複分而得之類號,則其下之細目不再依〈附表一 總論複分表〉複分。
因此臺端所提有關中國宗教史叢書應入類號「209.2」,不能再加上〈附表一 總論複分表〉的「08 叢書」而組成「209.208」。
國家圖書館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敬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