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應用〈中國哲學家著作複分表〉注釋中第三至五段的實例
| 暱稱 | Raymo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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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 你好。請問能否提供數例,以說明實際應用〈中國哲學家著作複分表〉時,其注釋中第三至五段(摘錄如下)所述的複分編號方法? 「分類號所指為一位哲學家,但有兩種以上著作時,則以下列複分號碼添加於書名號(即按哲學家原著取同類書區分號)之後,並加圓點或圓括號以識別之 分類號所指為二位以上哲學家,若只有一種著作時,則將下列複分號碼添加於哲學家號碼之後(即按哲學家姓名取同類書區分號),並加圓點或圓括號以識別之 分類號所指為二位以上哲學家,若有兩種以上著作時,則將下列複分號碼添加於作品號碼之後(即針對入藏之同一哲學家不同作品取輔助區分號),並加圓點或圓括號以識別之」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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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覆內容 | Raymond,您好:
有關《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之〈中國哲學家著作複分表〉注釋中第三至五段的實例如下:
「分類號所指為一位哲學家,但有兩種以上著作時,則以下列複分號碼添加於書名號(即按哲學家原著取同類書區分號)之後,並加圓點或圓括號以識別之」(專號) →122.4 劉向(77-6B.C.) 著作一:新序選注(趙仲邑選注) 122.4/276(1)/8476 著作二:新譯說苑讀本(左松超注譯) 122.4/276-2(1)/8434
「分類號所指為二位以上哲學家,若只有一種著作時,則將下列複分號碼添加於哲學家號碼之後(即按哲學家姓名取同類書區分號),並加圓點或圓括號以識別之」(非專號) →122.5 其他西漢諸子 著作:韓詩外傳今註今譯(韓嬰著 ; 賴炎元註譯) 122.5/255(1)/8365
「分類號所指為二位以上哲學家,若有兩種以上著作時,則將下列複分號碼添加於作品號碼之後(即針對入藏之同一哲學家不同作品取輔助區分號),並加圓點或圓括號以識別之」(非專號) →122.5 其他西漢諸子 著作一:法言注(揚雄撰 ; 韓敬注) 122.5/264(1)/858 著作二:太玄校釋(揚雄原著 ; 鄭萬耕校釋) 122.5/264-2(1)/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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