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雜誌期號及總號

暱稱
library
問題

您好:

想請教在編目黨外雜誌時,若該雜誌書封上標註了期號,而封底又標註了總號,該如何處理索書號的部分?
是應該依照書封上的期號,還是封底的總號來編訂索書號?
另外,若遇到同名期刊的復刊,應如何區分?是否建議在505欄位上新增相關說明,以便區別不同的期刊?

謝謝您的指導與協助!

分類
答覆內容

Library,您好:

 

期刊或雜誌上同時有期號及總號,依編目規則規定,兩者皆需著錄,著錄時,兩種編次起迄間以等號(=)區隔,尚未停刊者,因無最終卷期,故以空格表示。索書號通常以總號標示卷期冊次。MARC 21著錄範例如下:

 

362 0# $a 第1卷第1期-    = 總號1號-

 

停刊後又復刊之期刊或雜誌,屬於同一刊物,不需另外編製新的書目紀錄,而是在原有書目紀錄之欄位500附註說明停刊及復刊情形。MARC 21著錄範例如下:

 

362 0# $a [第1期(民72年)-第26期(民104年4月]

500 ## $a 本刊於民72年至民87年期間共發行14期,之後暫時停刊3年,自民90年起復刊,期數繼續

 

國家圖書館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敬覆

發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最後更新: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