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何分辨細目與附分表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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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姐
問題

您好,因我們在規劃系統設計,需清整盤點書籍資料。因不確定圖書分類法的編目規則邏輯是怎麼去對照的

舉例說明
社區營造;屏東縣林邊鄉545.09232
545(社區;環境).092(中國)
→有以下附表包含32之複分號碼
附表一(總論) /03教育及研究 032學校
附表二(中國時代) 32東晉
附表三(西洋時代) /3中世紀 32五至八世紀
附表十一(機館出版品) /3 組織 32 分部.分館

545.09232,是否拆為總500>綱545>目092>附分表092
或者是
546.192,是否拆為總500>綱546>目1>細目19>附分表2
(但看起來似乎有些沒有分為目跟細目?如545.19232在圖書分類表中的就沒有列出545.1的部分,546.192卻有先列出546.1是階級才又分為.19

圖書分類中目之後的的附分表要如何知道屬於哪一附表內的內容?且如何確認到什麼碼屬之後會是附分表
(如545.09232是545(社區;環境).092(中國)但附分表是誰,是附表二(中國時代) 32東晉,這樣去判斷?

舉例來說假如今天要如何統計出今年的出版品中有幾筆.19各國階級制或者是.192的部分,是如何去判別分變的呢?且沒有固定目的碼數是如何知道該分類號是涵蓋附分表的內容?
碼數限制與編訂的規則是如何去定義與推演其彼此的對照出來的關係呢?
不了解分法這樣無法完成系統設計而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圖書分類

再麻煩你協助解惑了,
因問題較多又想釐清,若這樣不好說明的話,是否方便提供相關負責人的聯絡方式請教呢?
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徐小姐,您好:

 

以《中文圖書分類法》類表結構而言,類號「545.09232」可拆解如下:

 

「500 社會科學」(屬十位類、基本大綱,指十個大類);

「540 社會學」(屬百位類、簡表,指一百個次類);

「545 社區;環境」(屬千位類、綱目表,指一千個小類);

「545.09 各國之社區發展」,該類號下之注釋文字為『依世界區域及分國表複分』;

「545.092 中國」,該類號下之注釋文字為『依中國省區表、中國縣市表複分』[以上為類表主表中可查得之類號];

「545.09232」的「32」係來自《中文圖書分類法》較早版本之複分表〈附表六中國省區表〉[為類表主表中無法查得之類號,係出自附表六]。

 

以題名《社區營造 : 屏東縣林邊鄉》為例,現行《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改用類號「545.0933 臺灣」[此類號為類表主表中可查得之類號],其下再『依臺灣縣市表複分』(即〈附表八 臺灣縣市表〉之「135 屏東縣」[為類表主表中無法查得之類號,係出自附表八]),而得類號「545.0933/135」。

 

以《中文圖書分類法》類表結構而言,類號「546.192」可拆解如下:

 

「500 社會科學」(屬十位類、基本大綱,指十個大類);

「540 社會學」(屬百位類、簡表,指一百個次類);

「546 社會階層及組織」(屬千位類、綱目表,指一千個小類);

「546.1 階級」;

「546.19 各國階級制」,該類號下之注釋文字為『依世界區域及分國表複分』[以上為類表主表中可查得之類號];

故「546.192」的「2」係來自《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複分表〈附表十 世界區域及分國表〉之「2 中國」[為類表主表中無法查得之類號,係出自附表十]。

 

圖書分類時,就所得類號,欲知非得自類表主表之複分號碼究屬哪一複分表?通常係根據類表主表中某個類號之下的注釋說明來告知類表使用者應依哪個複分表做進一步細分。因複分表之號碼無法單獨使用,必須加在某一類號之後,且因類表主表之類號有長有短,有些類號在類表中已指示使用一種複分表、有些則指示可以使用兩種複分表(譬如先將第一個複分表之號碼加在主類號後,再加上第二個複分表之號碼),故基本上分類號並無號碼長度的限制,且無法一律將某個小數點後的第幾位號碼視為複分號。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共有12種附表(附於類表末,為通用各類的複分表)及45種專類複分表(附於類表主表內,為特定類號使用的複分表),這些複表中,僅〈附表一 總論複分表〉有要求於該表所得之複分號,在加至主表所得之類號前,必須先加上一個『0』或兩個『0』,因此類表使用者可以很容易自圖書資料之分類號(例如:435.03、435.064)上辨識出有『0』或『00』以後的號碼係來自附表一。

 

然而,其他複分表則未要求其複分號加至主表所得之類號前必須先加上一個『0』或兩個『0』,因此即使是類表經常使用者,也不易自圖書資料之分類號上辨識出可能來自附表之複分號(例如:851.486,一看此類號時,通常無法立即知道哪個號碼來自於分類法的附表,然經查類表主表之類號「851.4 詩別集」,其下有注釋『得按作者時代詳分』,因而得知類號「851.486」之「86」係來自〈附表二 中國時代表〉之「86 民國三十八年以後(1949- )」)。加以有些圖書資料之分類號,可能不僅使用一個複分表,在無『0』或『00』的區隔下,著實不易分辨出類號的哪些部分可能是來自附表或專類複分表之複分號。

 

欲知館藏圖書資料之每個分類號中,哪些部分的號碼屬於複分號(來自附表或專類複分表),最直接的方式當然就是將類表主表中已有的所有類號與貴館館藏圖書資料之每個分類號進行比對,比對結果多餘的部分,應是來自附表或專類複分表之複分號。然而在盤點圖書資料的實務上,一般圖書館不會採用此種方式,而是以條碼號(或登錄號)進行盤點,肯定效率會來得更高。除非貴館為了分類統計、或找出錯誤分類號以便進行修改、或者其他目的與用途,否則不太建議採用此方式進行資料盤點。

 

若仍有分類法相關問題,請洽詢聯絡電話(02)23619132分機140牛惠曼編輯。

 

國家圖書館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敬覆

發布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最後更新:2023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