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永久居留權與國籍
暱稱 | ku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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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您好: |
分類 | |
答覆內容 | Kurt,您好:
1.有關作家“張草”之作品的分類
早期本館僅針對圖書資料內容為有關臺灣文學作品總集、多人選集、叢書,或以母語書寫之文學作品,或有關之鄉土文學(包括報導文學、遊記文學、風土紀事詩)歸入《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之「863 臺灣文學」。
近年隨著國內各圖書館有關臺灣作家作品之歸類,履履有讀者投書或反應建議調整此類作品之分類原則,考量讀者有關建議及查找相關作品之需求,本館於編目園地資訊組織諮詢服務2008年8月11日回覆資訊中,已將出生及成長於臺灣作家的作品也歸入「863 臺灣文學」。
至2019年初,基於持續有讀者投書及相關建議,本館復於2019年4月底進行臺灣文學分類相關原則討論,而將臺灣文學作家之作品(包括別集、個人選集、各體文學作品)等,分入「863 臺灣文學」類有關子目,並自2019年5月起實施。
本館自2019年5月起實施之文學作品分類原則,仍依作者國別、再依體裁區分;作家為臺灣出生、或非出生於臺灣然主要活動或貢獻為臺灣,入臺灣文學;作品內容以臺語、客語、原住民語等母語書寫之文學作品,入臺灣文學。
前述所述「作者國別」,係指作者國籍、而非居留權或永久居留權。且對於「非出生於臺灣然主要活動或貢獻為臺灣」的分類原則,僅適用於臺灣文學作品之分類,並不適用於各國文學,乃係考量國內對於這類作品之讀者的需求與期盼,進而所做的調整。
作家 "張草" 本名張容嵻,小說家,生於馬來西亞沙巴州亞庇,馬來西亞華僑第三代,祖籍廣東南海,在臺求學,其作品語文為中文、在臺出版、且出版日期為1998至2019年(資料來源: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BC%B5%E8%8D%89)。
"張草" 絕大多數作品的出版日期早於本館2019年5月起實施之文學作品分類原則,因而本館及國內多數圖書館若採用《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給予的類號為「857」(中國文學之小說),而非「863」(臺灣文學)或「868.7」(馬來西亞文學)。
2. 有關作家“雍·卡拉森”(Jon Klassen)之作品的分類
“雍·卡拉森”(Jon Klassen)是加拿大作家和兒童書籍插畫家,也是動畫師(資料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Jon_Klassen)。其作品於分類時,若採用《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給予的類號為「885.3」(加拿大文學),而非「873」(英國文學)或「874」(美國文學),此係以作者國籍歸類,而不論其居住地或取得何國之永久居留權。
由於“雍·卡拉森”也是一名兒童書籍插畫家,有可能為其他作家之作品做插畫,遇此情形之出版品,於分類時,應以作品之作者、而非插畫者進行歸類。例如:圓形 / 麥克.巴奈特(Mac Barnett)文 ; 雍.卡拉森(Jon Klassen)圖 ; 柯倩華譯,其類號依作者“麥克·巴奈特”(Mac Barnett)(美國兒童讀物作家)(資料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c_Barnett)歸入類號「874」(美國文學),而非以插畫者“雍·卡拉森”(Jon Klassen)來歸類。
3. 有關作家“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之作品的分類
作家“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1975年流亡法國,1981年入法國籍,原捷克公民身份於1979年被撤銷,後於2019年再次獲得,並將自己視為法國作家(資料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Milan_Kundera)。
採用《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進行分類時,若依國籍原則,“米蘭·昆德拉”的作品歸入類號「882.4」(捷克文學);若基於尊重作者意願,“米蘭·昆德拉”的作品可歸入類號「876」(法國文學)。以上兩種類號,圖書館擇一採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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