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號及輔助區分號

暱稱
長樂君
問題

您好:
敝人自行出版書籍一年後,
出版社邀請由出版社名義再出版。
出版社說不能再以同樣的書名申請書號。
請問是否可以藉由將原書名更改標點符號的方式,如「:」改成「──」,來申請新的書號?
感激不盡

分類
答覆內容

長樂君您好,

 

有關再出版(發行)之圖書,如果出版者不同,則即使書名相同,仍可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如果再次發行之圖書,其出版者、作者、書名、版次等,全部都與前一版相同,這樣就不能再申請ISBN書號。因此,若您一年前所出版的著作,出版者是您自己,而這次出版時,出版者改為其他出版社,則即使書名、作者相同,仍可申請ISBN書號。如有需要進一步瞭解ISBN書號申請相關事宜,建議可諮詢國家圖書館書號中心,電話:(02) 2361-9132 轉 701-706。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復

 

發布日期:2023年02月20日 最後更新: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