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以上主要著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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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問題

老師您好,
請問在中國編目規則1.0.6.1中,
(1) 作品由若干部分組成,各有其主要著錄來源,卻無共同之
主要著錄來源(例如:合刊圖書之各有其書名頁;錄音資
料之兩面各附標籤),則應將各部分之主要著錄來源,視
為一個主要著錄來源。

其中"將各部分之主要著錄來源,視為一個主要著錄來源",
說明上看似矛盾,
是否能以範例解說呢?
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Yang,您好:

有關《中國編目規則》1.0.6.1(1)說明「作品由若干部分組成,各有其主要著錄來源,卻無共同之主要著錄來源(例如:合刊圖書之各有其書名頁;錄音資料之兩面各附標籤),則應將各部分之主要著錄來源,視為一個主要著錄來源」。

請進一步參考

1.1.6.1「作品含若干部分而無共同題名,若有明顯之主要部分,則以其主要部分之題名著錄之,其他部分之題名著錄於附註項」。

1.1.6.2作品含若干部分而無共同題名,若無明顯之主要部分,可以整體為一單元著錄之;或以每一部分之題名分別著錄之,其餘部分之題名著錄於附註項,如地圖資料,錄音資料,電影片及錄影資料,電子資源及縮影資料。

例:

1. 睡美人[錄音資料]
    註云:與三隻小貓合錄
2. 三隻小貓[錄音資料]
    註云:與睡美人合錄
3. 昆蟲世界[錄影資料]
    註云:與飛禽世界合錄
4. 飛禽世界[錄影資料]
    註云:與昆蟲世界合錄

1.1.6.3「無共同題名且無明顯主要部分之作品,若以整體為一單元著錄,則以載於主要著錄來源之題名依次著錄之。各部分各有其主要著錄來源時,仍視為一個主要著錄來源。

(1) 若為同一著者之作品,則依次著錄題名,題名與題名間,以分號相隔」。
例:孔明棋[電子資源];蘋果遊戲;智商180 / 楊第設計

(2) 若為不同著者之作品,則題名與著者依次對應著錄,每一題名及著者敘述間,以圓點及一空格相隔。
例:寺塔記 / (唐)段成式. 益州名畫錄 / (宋)黃休復. 元代畫塑記 / (元)佚名

1.7.1(21)有關合刊、合訂於附註項著錄之範例如下:
例:

1. 新校漢書藝文志 一卷 / (漢)班固撰 ; (唐)顏師古注
    註云:與新校隋書經籍志合刊
2. 中國歌謠 / 朱自清著
    註云:與中國游藝研究 / 楊蔭深著合刊

國家圖書館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敬覆
 

發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最後更新: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