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印

暱稱
morris
問題

老師您好:
請問圖書資料若為複印本,書目資料應如何著錄呢?其可視為一般圖書進行著錄嗎?
如:
科學的道理.--[台北市:中央圖書館複印,民76]
註云:據中央文物供應社版本複印
→若以此圖書資料複本為例,應如何著錄?
→又,上例出版項的部分使用[]的用意為何?

謝謝老師。

分類
答覆內容

Morris,您好:

 

待編之圖書資料若為複印本,雖可比照一般圖書進行著錄,然而其書目紀錄之著錄內容與原本仍需稍有區別。

 

以複印方式複製並裝訂成冊之圖書,書上除記載書名外,如未記載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年等著錄資料,其著錄方式有下列二種:

 

1.以“照錄”為原則:凡複印本已有之著錄項目,照錄之;其餘未備之著錄項目,則著錄為“[出版地不詳 : 出版者不詳]”(《中國編目規則》著錄方式)或“[出版地不詳] : [版者不詳]”(RDA著錄方式)。唯有關“出版年代”部分,即或複印本闕如,也應查考有關資料加以推定年代著錄之,同時於附註項(MARC 21欄位500)註明“據 xx 年 xx 出版社 xx 版複印”之字樣;如有圖書內容之資料年代,宜一併於附註項(MARC 21欄位500)加以著錄。

 

2.變通作法:可將該複印本視為由館方影印複製者,著錄時補上相關著錄項目,必要時加註方括號([ ])標識,以資識別。例如“出版項”可著錄為“$a[臺北市 $c xx圖書館複印 $d2001]”(《中國編目規則》著錄方式)或“$a[臺北市] $c[xx圖書館複印] $d[2001]”(RDA著錄方式)。同時,應在附註項(MARC 21欄位500)註明“據 xx 年 xx 出版社 xx 版複印”之字樣。

 

所舉範例:

科學的道理. -- [臺北市 : 中央圖書館複印, 民76]

註云:據中央文物供應社版本複印

此為變通作法之採用《中國編目規則》的著錄方式。出版項中使用[]的用意係指所著錄資料之來源非得自《中國編目規則》所規定之主要著錄來源或指定著錄來源(或指RDA所規定之首選來源)。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發布日期:2021年06月23日 最後更新: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