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Marc 700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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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
問題

您好!

請問如果title page上,譯者為釋大田(莊菎木),請問Marc21 700欄位怎當怎樣下?我已查了LC authorities 和HKCAN香港中文名稱規範數據庫皆沒有權威記錄。是否只用其真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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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沙子您好: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第22章,人名標目的擇定,優先選用較為「著稱」的名稱形式,意即普為人知(commonly known)的名稱,但有關僧尼法名與俗名之標目擇用,規則22.1.5則進一步說明「以法名為標目。如俗名較為著稱,則以俗名為標目」,如:

 

釋證嚴
(不用俗名王錦雲)

 

問題中所提之「釋大田(莊崑木)」,LC Authorities及HKCAN中並無權威料。如於「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聯合目錄中進行作者檢索(http://nbinet3.ncl.edu.tw/screens/opacmenu_cht.html),檢索結果書目中,「莊崑木」、「釋大田」都有發現被著錄於書目紀錄欄位700之情形。進一步查詢「佛學著者規範資料庫」(http://buddhism.lib.ntu.edu.tw/DLMBS/author/),「莊崑木」、「釋大田」兩筆標目資料併存,透過相關書目與全文影像,該作者2002年以前之著作多署名為「莊崑木」,2003年以後則開始出現「莊崑木(釋大田)」、「釋大田(莊崑木)」或「釋大田」等名稱。

 

由於作者早期著作中只記有俗名,後來的著作開始記有法名,而圖書館在編目時,會以當時所處理之圖書實況做為人名標目選擇與著錄的依據,所以出現了相關書目中兩個名稱都有被使用為標目之情況。

 

因此,在選擇與著錄人名標目時,建議先查核貴館書目資料庫,是否已為該作者建立了人名權威標目,若已有既存的標目形式,則其他相關書目中的欄位100或700,亦著錄該標目。如尚未為該位作者建立人名權威標目,則依中國編目規則,選用法名做著錄。無論您擇定哪一個名稱做為作者標目,另一個未被擇定的名稱,都應著錄為權威紀錄中的其他名稱形式(權威紀錄欄位400),這樣無論使用者從哪一個名稱進行檢索,都可檢索出所有相關作品。

 

以上簡要說明提供參考。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發布日期:2021年05月24日 最後更新:2021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