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588.01 行政法理論與588.1行政法理論兩者的差異點及區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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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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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588.01 行政法理論與588.1行政法理論兩者的差異點及區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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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va,您好: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588 行政法」之下有「588.01 行政法理論」及「588.1 總論」,二者雖然皆屬於行政法,然而其含義與範圍實有不同。

 

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所載「總論」係『緒論。為論述總綱的文字。』(詳見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cbdic/gsweb.cgi);而「理論」則為『由實踐中歸納或由觀念推演而得到的有系統、有組織的說理或論點。』(詳見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cbdic/gsweb.cgi?ccd=jMLqUD&o=e0&sec=sec1&op=v&view=2-1)。

 

分類法之「588.1 總論」為行政法的總論,內容含括「588.11 行政組織法」、「588.12 公務員法」、「588.13 行政行為」、「588.14 行政救濟法;國家賠償法」、「588.15 訴願法;請願法」、「588.16 行政訴訟法」、「588.17 行政裁判」、「588.18 行政執行法;行政罰法」,也就是當出版品論述內容不僅前述之一而是論及多個部分時,採用「588.1 總論」的類號。

 

類號「588.01 行政法理論」則專指行政法理論、而非泛論,亦即圖書資料內容為行政法之哲學與原理和方法等,可使用「588.01」的類號、不採用「588.1」的類號。類號「588.01」所含括的行政法僅限於理論方面;而類號「588.1」所含括的行政法範疇較廣,舉凡行政法綜論和泛論者,皆屬於「588.1 總論」,也因此分類表上將之分為「588.01」及「588.1」兩個類號,以便類表使用者能區別出類號的粗細及範圍的不同。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06日 最後更新:202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