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翻譯作品原文與並列題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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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老師您好:
在執行編目業務時,發現有些翻譯作品的編目方式,有些有將翻譯作品原文題名著錄在245 $b副題名 = 並列題名(原文題名),但有的沒有著錄在245,直接著錄240、500譯自,請問翻譯作品的原文題名,是否算是並列題名之一,需著錄在245中?或是有什麼區別的規則或方式?不好意思敬請撥冗解惑,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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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館員,您好:

 

 翻譯作品之原文題名係著錄於MARC 21欄位245$b並列題名、或是著錄於欄位765譯自款目並產生附註、或是著錄於欄位500附註項,需視翻譯作品內容實際情況及所採用的編目規則而定。

 

一、採用《中國編目規則》(CCR)

 

依據CCR 1.1.3.2所訂「翻譯作品附原文(全部或部分),且原題名載於主要著錄來源,其原題名以並列題名著錄。翻譯作品未附原文,其原題名一律著錄於附註項,並以前導用語『譯自:』引出。」

 

若原題名符合CCR規定之並列題名要件時,該原題名視為並列題名著錄於欄位245$b、並加欄位246。若原題名未能符合並列題名要件時,則原題名著錄於欄位500,且前導用語固定為『譯自:』。

 

二、採用《英美編目規則》(AACR2)

 

AACR2之1.1D3規定「與正題名不同語文之原題名出現於主要著錄來源且其作品含全部或部分原文或於主要著錄來源上原題名出現在正題名之前,該原題名方視為並列題名;而與正題名相同語文之原題名則著錄為其他題名資訊;其他情況則將原題名著錄於附註項。」

 

若原題名符合AACR2規定之並列題名要件時,該原題名視為並列題名著錄於欄位245$b、並加欄位246。若原題名未能符合並列題名要件時,且原題名與正題名語文相同,則原題名視為其他題名資訊著錄於欄位246。除此之外的其他情況,則原題名著錄於欄位765(可透過指標1之值選擇是否產生附註)或欄位500,附註之前導用語固定為『譯自:』。

 

三、採用《資源描述與檢索》(RDA)

 

RDA 2.3.3.1闡明「並列題名係指另一語言或文字的正題名。另一語言或文字的替代題名視為並列題名的一部分。與正題名不同語文的原題名,若其出現位置等同正題名,則視為並列題名。」又,RDA 2.3.3.2規定「並列題名的著錄來源可取自資源中的任何部分。若正題名是取自資源以外的來源,其並列題名也應取自相同的來源。」

 

RDA對於並列題名的認定較AACR2或CCR更具彈性,出現於資源內之任何部分的並列題名,皆可著錄於欄位245$b且不加方括號、並加欄位246;若正題名取自資源以外的來源,並列題名也應取自相同來源,並於欄位500附註項註明正題名及並列題名的來源。

 

另外,有關欄位240係著錄劃一題名,劃一題名為檢索款目之一,其來源並未被要求一定要出現於AACR2或CCR所規定的主要著錄來源或RDA所規定的首選著錄來源。

 

所謂「劃一題名」係指作品因版本或譯本不同而題名有異,編目時可使用劃一題名匯聚相同作品之不同版本或譯本且題名不同之出版品。AACR2或CCR所稱「劃一題名」,於RDA則名為「首選題名」(或有一稱為「作品首選題名」),皆著錄於欄位240或130(當書目紀錄內已有1XX欄位(主要款目),則以欄位240著錄劃一題名;當書目紀錄內無1XX欄位,則改以欄位130著錄劃一題名)。

 

翻譯作品通常以原題名作為劃一題名,並列題名也有可能就是原題名,此時並列題名與劃一題名相同,皆為原題名。只要該原題名及其出現位置符合所採用編目規則對於並列題名的要件,則可將原題名著錄於欄位245$b、並加欄位246,劃一題名則著錄於欄位240。

 

240 10 $a劃一題名

245 10 $a中文題名$b並列題名

246 31 $a並列題名

 

然而有的翻譯作品雖以原題名作為劃一題名,但是其並列題名並非原題名,如同RDA對於並列題名的規定就包括「另一語言或文字的正題名」。例如據以翻譯之題名,不是原題名,係屬非譯自原作之翻譯作品的題名。譬如有些文學作品,原作為法文,後來譯為英文,目前手邊在編圖書為中文、且譯自英文版、而非譯自原作法文本。則據以翻譯之題名,視為並列題名,著錄於欄位245$b及246或欄位245加欄位500加欄位7XX(二法擇一著錄),指非譯自原作之翻譯作品的題名,於採用RDA編目時,其處理方式如下:

 

240 10 $a原題名

245 10 $a中文題名$b並列題名

246 31 $a並列題名

 

 

240 10 $a原題名

245 10 $a中文題名$b並列題名

500 00 $a譯自: 並列題名

740 0# $a並列題名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發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