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查知為擬人化人物,245及100作者著錄應為何?
暱稱 | kashum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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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近來編輯書目時,發現有部分文字作者,因信仰、或對某物的喜愛(如貓、狗)等而將其擬人化,同時於作品書名頁、版權頁、書封等將其擬人化作者置於首位,請問遇到此情形時,在著錄245、100、700及著者號取號時,應採取何種措施為宜? 範例一: 範例二: 煩請利用以上作品說明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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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Kashumii,您好:
RDA規定權威標目不包括非真實人物,但是《中國編目規則》條文內容並未規定非真實人物部分,因此以《中國編目規則》著錄時,無論是《向原力覺醒: 用意識創造, 取代行動創造》或《耶穌: 我的自傳》,若書名頁及版權頁皆題作者為"阿南達",MARC 21欄位245 $c仍應照錄作者為"阿南達"。
如果確定"阿南達" 實為"蒂娜.司帕爾汀",則可用欄位500附註說明,並將"司帕爾汀" 著錄於欄位100,且據此取作者號,而"阿南達" 之名,則納入"司帕爾汀" 權威紀錄之欄位400,以呈現其與"蒂娜.司帕爾汀" 名稱間之關係,書目紀錄中不需為"阿南達" 建立欄位700。
如果無法確定"阿南達" 實為"蒂娜.司帕爾汀"、或是該書作者本意即欲讓"阿南達" 與"蒂娜.司帕爾汀" 有所區別並視為不同個體,則以"阿南達" 著錄於欄位100作為主要款目,據此取作者號,另將"司帕爾汀" 著錄於欄位700,並為"阿南達" 及"司帕爾汀" 分別建立權威紀錄。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