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1.關於Marc 21翻譯作品原文,請問在欄位500段著錄譯自原文,並在740段著錄原文,以利檢索,這樣用法有無不妥? 2.還是建議將翻譯作品原文皆著錄於240段劃一題名,另外若著錄在240段,還需要在500段著錄譯自:原文嗎? 謝謝回覆
暱稱 | Ma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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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老師您好:
1.關於Marc 21翻譯作品原文,請問在欄位500段著錄譯自原文,並在740段著錄原文,以利檢索,這樣用法有無不妥?
2.還是建議將翻譯作品原文皆著錄於240段劃一題名,另外若著錄在240段,還需要在500段著錄譯自:原文嗎?
謝謝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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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MaraR您好:
於採用RDA做為編目規則後,目前國外的編目實務上,「翻譯」被視為核心的書目關係,在MARC 21的著錄環境下,書目關係的著錄與呈現主要有下列3種方式:
1) 權威檢索點:如果在編圖書的內容為一個作品的單一語言翻譯,且不含原文,通常會以欄位130,或是欄位100結合240,來著錄在編圖書內容所呈現的語言版本。 100 1# $a 羅琳 $c (Rowling, J. K.), $e 文字作者 欄位100和240著錄的是在編圖書內容的語言版本,其所呈現的意義是「本書內容為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的中文譯本」,由於欄位240分欄$a著錄了原作品題名,因此,也間接地呈現了原作與這個譯本的翻譯關係。 如要在書目中直接描述其翻譯關係,有的圖書館會在著錄100、240之外,再以欄位700著錄「原作品」的權威檢索點,並以分欄$i清楚描述在編圖書與原作的關係資訊: 100 1# $a Fang, Litian, $e author.
2) 結構性的描述:通常會以欄位765著錄原作資訊,如果能確知據以翻譯的版本,可將版本、出版資訊等一併著錄出來。 100 1# $a Bonino, Silvia, $e author.
100 1# $a 都築響一, $e 文字作者
3) 非結構性的描述:以欄位500著錄,沒有固定的著錄格式,對識別或選擇相關圖書資料有幫助的資訊,都可以著錄上去。 100 1# $a 坡愛倫 $c (Poe, Edgar Allan), $d 1809-1849, $e 文字作者
以上所述的關係描述方式,並未硬性規定必須採用哪幾種方式來著錄書目關係的呈現,各館可以依系統檢索與服務需求來決定著錄政策。若以國外的編目實例來看,針對翻譯作品的著錄,大多會以權威檢索點為主,輔以欄位765或500,來補充無法在權威檢索點中無法清楚呈現的資訊。
至於欄位740,MARC 21對其定義為: 1) 著錄與在編圖書相關之其他作品的題名附加款目(Added entries for related titles),通常是未做權威控制的題名。 因此,您若以欄位500說明譯自哪個作品,然後以欄位740著錄原作品題名,原則上不算錯誤,只不過在著錄實務上,翻譯作品的原文題名較少採用這樣的方式做呈現,通常會盡量以權威檢索點的方式做著錄。如果除了原文題名之外,還有與原作品有關的其他題名希望能提供檢索,也可著錄於欄位740,例如: 100 1# $a 西頓 $c (Seton, Ernest Thompson), $d 1860-1946, $e 文字作者
以上資訊供您參考,建議您可依貴館的服務與系統檢索需求,決定合適的著錄方式。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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