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錄編目是否指編目員只給標題和類號叫抄錄編目?如果如版本項和出版項有誤,館員去做修正,是否仍為抄錄編目範疇?仍不叫原始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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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錄編目是否指編目員只給標題和類號叫抄錄編目?如果如版本項和出版項有誤,館員去做修正,是否仍為抄錄編目範疇?仍不叫原始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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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編目員:

您好,

簡單的說,轉錄他館編目資料供自己圖書館的編目資料是抄錄編目,一般在欄位035會記錄抄錄來源圖書館的代碼。抄錄的書目紀錄是可以更正錯誤或修改的,不會因為修改就變為原始編目。

以下是《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的解釋:
原始編目是編目員就手邊的資料,自行著錄書目資料、給分類號、取標題,並編製索書號,註明館藏紀錄,完成一筆書目紀錄的編目工作。
抄錄編目又稱拷貝編目,是指編目員在編目時,從各種編目工具,如書本式聯合目錄、光碟書目資料庫、線上聯合目錄、其他圖書館的線上目錄等查尋到該筆資料的書目紀錄,據此加以修改,成為本館的書目紀錄。由於該書目紀錄係由他館編目,或者著錄項目不完整、或者著錄資料不適合本館要求、或者分類號或標題不符本館所需,所以,必須根據本館的要求,對著錄內容及主題分析標記(分類號或標題),進行修改。   從事抄錄編目時,抄錄書目資料的主要來源有:(1)書目中心資料庫,如OCLC、RLIN、WLN、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系統書目資訊中心(中華民國);(2)光碟書目資料庫,如Bibliofile、CAT CD450、國立中央圖書館光碟書目資料庫;(3)美國國會圖書館機讀編目磁帶(LC MARC Tape)。   抄錄編目雖然可避免重複編目、降低編目成本、共享書目資源、確保書目紀錄品質,但是必須審慎採行。首先要擬訂「抄錄編目政策」,對不同來源、不同機構的書目紀錄,品質不一,其著錄層次、主題分析程度、編目準則之採用,均有不同,不能全盤抄錄,應依各館編目政策及實際運作情況,確立抄錄編目的原則。(吳琉璃) 國家教育研究院 雙語詞彙、學術名詞暨辭書資訊網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682491/

錢月蓮敬答  20190313

發布日期:2019年03月12日 最後更新:2019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