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教您分類法增訂七版第二法與增訂八版之差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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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請教您分類法增訂七版第二法與增訂八版之差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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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回覆問題如下:

問題沒有說的很清楚, 想必是指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七版與八版,在670中國方志部分第一法與第二法不同處(非經學複分之第二法吧),大致說明如下:

1. 地方志(第二法)複分表較詳(八版p.447),新增.32 水及.33 山;遊記從.6分出另立小類為.69;

2. 第二法將北京市與上海市另立專號,如北京:671.09、上海:672.09;

3. 華南地區673.2臺灣省改用677;

4. 676西疆、西域 第二法複分表新增若干細分類目;

5. 臺灣志得用673.2,但新增更詳盡之677臺灣史地,未收錄於677及678之臺灣資料,分散於各類,在中國號碼之後,加7來識別(七版為7或用32);

6. 臺灣分區志多了一項選擇,八版宜改用678(七版舊表用677.9);

7. 詳細異動,請參考《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七、八版異動類目對照表》p.159-162。

錢月蓮敬答  20150924

發布日期:2015年09月24日 最後更新: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