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問關於「著」者及「編」者在RDA於100及700的處理方法。如書目只有四位「編」者,是否四個名字應編於700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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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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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問關於「著」者及「編」者在RDA於100及700的處理方法。如書目只有四位「編」者,是否四個名字應編於700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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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

您好, 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 MARC 21欄位100的定義是Personal name used as a main entry in a bibliographic record. 在RDA中雖然沒有main entry的概念,但有所謂的創作者(creator)與貢獻者(contributor),creator如同main entry,在MARC還沒有被其他metadata所取代前,是著錄於欄位100段。相對於creator的是貢獻者(contributor),著錄於700段。至於什麼是創作者、貢獻者? 在RDA中有其定義。
編者(editor或compiler)不一定全著錄於欄位700。如字詞典、指南、書目的編輯者是被視為creator,應著錄於100段而非700段!

2. 如果書目只有四位「編」者,是否四個名字應編於700字段?
此四位編者若是contributor,四位皆著錄於欄位700。

錢月蓮敬答  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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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5年05月30日 最後更新: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