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CCR改版說明第一點第一章總則所稱出版者名稱,若已載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時,基於提供出版者檢索點之考量,宜採用全稱或簡稱直接著錄,不用「著者」、「編者」、「該部」、「該館」、「該會」等字樣著錄。關於第一點 可以舉例改版前與改版後的簡單實例一則嗎? 謝謝
| 暱稱 | Do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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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 請問 CCR改版說明第一點第一章總則所稱出版者名稱,若已載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時,基於提供出版者檢索點之考量,宜採用全稱或簡稱直接著錄,不用「著者」、「編者」、「該部」、「該館」、「該會」等字樣著錄。關於第一點 可以舉例改版前與改版後的簡單實例一則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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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覆內容 | 第三版1.4.3.4款內容如下: 兩相比較即知第三版起,出版者名稱已不再用「著者」、「編著」…等字樣著錄。如《自動化經濟績效之評估與建議》一書,編者與出版者同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有些出版單位為避免重複出現相同的名稱,在版權頁出版者名稱部分以「編者」來代替。舊規則允許照錄「編者」,新規則則要求即使著錄來源用得是「編者」,也要著錄出版者的全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或簡稱「經建會」。範例: 錢月蓮敬答 201304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