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四角號碼」和「五筆檢字法」最多可以取到幾碼呢?有規定嗎?
暱稱 | 洛克 |
---|---|
問題 | 請問「四角號碼」和「五筆檢字法」最多可以取到幾碼呢?有規定嗎? |
分類 | |
答覆內容 | 一、五筆檢字法取碼
機關團體著者之取碼法,可仿個人著者。機關團體著者如有習用簡稱依簡稱取號碼,如無習用簡稱依全稱前3個字取號碼。全稱名稱如冠有「中華民國」、「臺閩地區」、「臺灣地區」、「臺灣省」、「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有限責任」等字樣,取碼時不計入,從其後的前3字取碼。 二、四角號碼取碼 不論個人著者抑或機關團體著者,著者號碼以取足4碼為原則。 個人─ 單姓雙名: 姓取2碼;名各取1碼 單姓單名: 姓取2碼;各取2碼 複姓單名: 姓各取1碼;各取2碼 複姓雙名: 姓與各取1碼 團體─ 機關團體著者其取碼法可仿個人著者。機關團體如有習用簡稱依簡稱取碼,兩個的簡稱,每字各取2碼;三個字的簡稱,首字取2碼,其餘兩字每字各取1碼;四個字以上的簡稱,依前四字取碼每字各取1碼。機關團體如無習用簡稱則依全稱前四字取碼,全稱起始部分如有「中華民國」、「臺閩地區」、「臺灣地區」、「臺灣省」、「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有限責任」等字樣,取碼時則不計入,從其後的前4字取碼。 錢月蓮敬答 20121203
|
發布日期:2012年11月28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