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四角號碼」和「五筆檢字法」最多可以取到幾碼呢?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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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四角號碼」和「五筆檢字法」最多可以取到幾碼呢?有規定嗎?
分類
答覆內容

一、五筆檢字法取碼
首尾五筆著者號碼法= 著者時代號(1)+ 著者首尾五筆號碼(2-3)

個人著者取碼
著者分個人著者和機關團體著者兩種。其中個人著者之姓名每個字取1碼,最多取3碼,佔2-3;加上著者時代號取1碼(佔1位),即構成完整的著者號碼(佔3-4位)。

時代號1碼:
1= 先秦
2= 秦漢三國3.晉南北朝
4= 隋唐五代
5= 宋遼金元
6= 明
7= 清;近代
8= 民國;現代

團體著者取碼:

 

機關團體著者之取碼法,可仿個人著者。機關團體著者如有習用簡稱依簡稱取號碼,如無習用簡稱依全稱前3個字取號碼。全稱名稱如冠有「中華民國」、「臺閩地區」、「臺灣地區」、「臺灣省」、「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有限責任」等字樣,取碼時不計入,從其後的前3字取碼。

二、四角號碼取碼
不論個人著者抑或機關團體著者,著者號碼以取足4碼為原則
個人─
單姓雙名: 姓取2碼;名各取1碼
單姓單名: 姓取2碼;各取2碼
複姓單名: 姓各取1碼;各取2碼
複姓雙名: 姓與各取1碼

團體─
機關團體著者其取碼法可仿個人著者。機關團體如有習用簡稱依簡稱取碼,兩個的簡稱,每字各取2碼;三個字的簡稱,首字取2碼,其餘兩字每字各取1碼;四個字以上的簡稱,依前四字取碼每字各取1碼。機關團體如無習用簡稱則依全稱前四字取碼,全稱起始部分如有「中華民國」、「臺閩地區」、「臺灣地區」、「臺灣省」、「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有限責任」等字樣,取碼時則不計入,從其後的前4字取碼。

錢月蓮敬答 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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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2年11月28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