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著者是團體作者, 也可以取作者號。如作者為 「大廣東上書局同人」,若該團體無習用之簡稱,那麼,該書的作者號可以取前4個字「大廣東上」的四角號碼作為作者號。機關團體著者的四角號碼取碼法可仿個人著者。如有習用簡稱依簡稱取碼,簡稱為兩個字者,每字各取2碼,三個字者,首字取2碼,其餘兩字每字各取1碼,四個字以上者,依前四個字取碼,每字各取1碼;若無簡稱則依全稱前四個字取碼。至於團體作者權威資料的建置,可參考國圖的「團體名稱權威標目整理作業原則」。在編目園地→ 國圖編目訊息→國圖編目作業規範與解釋 →權威紀錄錢月蓮敬答 201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