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請問一下,在於CMARC編目時作者會在700段註明著作方式; 但在MARC21編目時,在中日文書編目時在100或700或110是否要註明著作方式, 而英文書編目時是否不用註明著作方式,是否有一定規定要如何註明呢?煩請幫忙指點迷津,感謝您!感恩!!
暱稱 | 平淡的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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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你好,想請問一下,在於CMARC編目時作者會在700段註明著作方式; 但在MARC21編目時,在中日文書編目時在100或700或110是否要註明著作方式, 而英文書編目時是否不用註明著作方式,是否有一定規定要如何註明呢?煩請幫忙指點迷津,感謝您!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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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在CMARC格式中,欄位7XX的著作方式一般圖書館是省略不著錄的,這是因為根據中國編目規則22.4的條文:「著作方式不必加註於標目之後」的規定及CMARC 700$4的分欄說明:「本分欄記載與否均可」所導致的結果。以發展FRBR的觀點來說,省略著作方式其實並不妥當。 MARC21因應RDA之發展, 訂定了著作方式的描述詞彙及著作方式的代碼。著作方式用語著錄於分欄$e;著作方式代碼著錄於分欄$4。相關術語及代碼煩請參LC的MARC Code List for Relators (http://www.loc.gov/marc/relators/) Term Sequence與 Code Sequence。 " |
發布日期:2012年01月20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