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作者卻作者號相同,應該用:(冒號)還是 -(破折號)複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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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
問題
不同作者卻作者號相同,應該用:(冒號)還是 -(破折號)複分呢?
分類
答覆內容

同類作品,不同作者但作者號相同時,用:區別。
當分類號作者號相同時,一般用版次號、種次號、作者區分號、冊次號來區分,說明時下:
1. 版次號
   凡欲再版影印或重印的書均應加注出版年於作者號的下一行
   您看到的578 8446:2 98,「98」就是版次號,此處採用的是民國年,貴圖書館也可用西元年,較為方便辨識與電腦處理。
2. 種次號或作品區分號「–」
   指同類書,作者相同,而作品不同時,在著者號之後加「–」這樣的符號,如第1本不同時用–2表示,又新進1本同作者的不同作品時用–3表示…如此類推,–後的數字越大,表示該作家為多產作家。「–」有之一、之二、之三的意思。
3. 作者區分號「:」
  分類號作者號相同,但是是不同作者寫的同類作品時用「:」
  如《教育改造與學校革新》林玉體著 索書號為
    520.7
     8735
   《親職與師道》何福田著 索書號為
    520.7
    8735:2
4. 冊次號
  一部書分數冊印行,在著者號下加v.1, v.2, v.3……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22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