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翻譯作品的作者號應以原作者還是以翻譯者取作者號?例如《哈利波特》、《貓戰士》等翻譯小說,每集的翻譯者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那該以原作者還是以翻譯者標引作者號?
問題 | 外文翻譯作品的作者號應以原作者還是以翻譯者取作者號?例如《哈利波特》、《貓戰士》等翻譯小說,每集的翻譯者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那該以原作者還是以翻譯者標引作者號? |
---|---|
分類 | |
答覆內容 | 1 翻譯作品的作者號,依一般作法自應以原作者取其作者號(或著者號),如此才便於將同一作者同類但不同種的作品或同一種不同版本的同一作品滙集一處。除非某一作品設有專號,始例外地依譯者取作者號。例如《中文圖書分類號》(2007年版)即立有“873.412 綽塞別集”、“873.433 莎士比亞別集”等專號,此時才改依譯者取作者號。 2 根據上述原則, 臺端所舉之《哈利波特》、《貓戰士》等翻譯小說,應以原作者標引其作者號。◇◇外文翻譯作品的作者號應以原作者還是以翻譯者取作者號?例如《哈利波特》、《貓戰士》等翻譯小說,每集的翻譯者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那該以原作者還是以翻譯者標引作者號?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