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同著者而有相同著者號,其索書號應如何區別?
問題 | 對於不同著者而有相同著者號,其索書號應如何區別? |
---|---|
分類 | |
答覆內容 | 圖書經過分類後,就可達到「分其異,類其同」的效果,古人所謂「物以類聚,羽以群分」,「同其所同,異其所異」。如以圖書館學觀點來說,也就是將內容性質相同的類聚一起(類聚),將內容性質不同的區分開來(區分)。但是分類只做到類聚和區分的功能,實際在圖書館藏書組織上必須做到「個別化」的要求,也就是說每一本都應有它自己的獨一的、具區別於他書的識別號碼,此號碼就是索書號碼。索書號碼基本上是由分類號和同類書區分號組成的,有了同類書區分號才能進一步區分同類的圖書,如此才便利藏書的組織與排架,也方便圖書出納與管理。 有了同類書區分號,固然可以識別大部分的藏書,但它還是有時而窮,這時必須進一步使用到輔助區分號,才足以區分之。輔助區分號主要有著者區分號、作品號、續編號、複分類、年代號、卷次號以及複本號等多種。其中,著者區分號是輔助區分號最重要的一種,目前圖書館界多用冒號(:)來表示,通常從“:2”開始編號,並按自然數序排列。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