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作者號標引規範工具為梁津南編著之《中西目錄排檢法與作者號碼表》(1985年,其前一版為《最新目錄排列法暨中文檢字與作者號碼表》,1982年),該書作者取碼依據為「首尾五筆號碼法」。不過,有些中文例如「郝」字號碼取「3」,「赫」字號碼取「4」,「裘」字號碼取「4」等看來似有錯誤,唯不知是否確實如此?請予解釋,以釋疑惑。–臺北縣立圖書館籌備處
問題 | 本館作者號標引規範工具為梁津南編著之《中西目錄排檢法與作者號碼表》(1985年,其前一版為《最新目錄排列法暨中文檢字與作者號碼表》,1982年),該書作者取碼依據為「首尾五筆號碼法」。不過,有些中文例如「郝」字號碼取「3」,「赫」字號碼取「4」,「裘」字號碼取「4」等看來似有錯誤,唯不知是否確實如此?請予解釋,以釋疑惑。–臺北縣立圖書館籌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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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首尾五筆號碼法」根據「五筆檢字法」將漢字筆形歸納為「點、橫、直、撇、捺」5種,並分別以「1, 2, 3, 4, 5」5個阿拉伯數字以代替之;至於折筆,則以其起始筆形攤入「橫、直、撇」3種筆形,例如「陳」字首筆攤入「橫」筆,「小」字首筆攤入「直」筆,「女」字首筆攤入「撇」筆。 取碼時以漢字首筆和末筆的代碼相加,求其「和數「,即得出該字的號碼。例如「江」字首筆為「點」末筆為「橫」,故其號碼為「1 + 2 = 3」;「山」字首筆及末筆均為「直」,故其號碼為「3 + 3 = 6」;「千」字首筆為「撇」末筆為「橫」,故其號碼為「4 + 2 = 6」;「古」字首筆為「橫」末筆為「橫」,故其號碼為「2 + 2 = 4」。 根據前述,可證知梁氏《中西目錄排檢法與作者號碼表》一書(不確知是否就是此書?)「郝」字號碼取「3」,「赫」字號碼取「4」,「裘」字號碼取「4」應是錯誤的,依序應更正為「5」(橫、直)、「3」(橫、點)、「7」(橫、捺)。 最好能勻出一些時間,將《中西目錄排檢法與作者號碼表》全書檢查一遍,俾發現訛誤之處並更正之,以減低作者號取碼的錯誤率。至於已誤取之作者號,編目踫到時再改正之。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