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特殊教育類下,並未設“點字術”、“讀唇術”等類或其注釋指引;如將“點字術”等分入語言學有關類目,則該類已注明“宜入 xx ”字樣,表示係交叉類目中之不用類目。有鑑於此,故常造成分類標引上之困擾問題,應如何加以解決?

問題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特殊教育類下,並未設“點字術”、“讀唇術”等類或其注釋指引;如將“點字術”等分入語言學有關類目,則該類已注明“宜入 xx ”字樣,表示係交叉類目中之不用類目。有鑑於此,故常造成分類標引上之困擾問題,應如何加以解決?
分類
答覆內容
為解決“點字術”、“讀唇術”等無類可歸之困境,擬於“529.6 特殊教育各論”類下新增注釋文字“仿529.51-.57及529.59分”,以資解決問題。茲將修訂之情形,敘述如下: 【修訂前】 529.6 特殊教育各論 .65 視覺障礙教育 .67 聽覺障礙教育 【修訂後】 529.6 特殊教育各論 各特殊教育機構名錄入529.58 以下各類均仿529.51-.57及529.59分 .65 視覺障礙教育 .655 教學法 點字術入此 .67 聽覺障礙教育 .675 教學法 讀唇術入此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