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複分表使用方式

問題
中藥材複分表使用方式
分類
答覆內容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類號「414.34-.37」各目是否依藥名排,請 討論。 決議:類號414.34-.37之後,可依「中藥材複分表」加以細分(注意: 其前必須加斜撇),但不必按藥名排。(前述用法係本館新增之內 部用法),茲舉例如下: 414.34/1 植物藥材採集、加工、炮製 414.34/2 植物藥材鑑定 414.34/3 植物藥材藥理、藥性 414.34/4 植物藥材臨床應用 414.35/1 動物藥材採集、加工、炮製 414.35/2 動物藥材鑑定 414.35/3 動物藥材藥理、藥性 414.35/4 動物藥材臨床應用 附:中藥材複分表 中藥材複分表 /1 藥材採集、加工、炮製 /2 藥材鑑定 /3 藥理、藥性 /4 藥材臨床應用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