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孟子》類目注釋訂正
問題 | 《論語》、《孟子》類目注釋訂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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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
答覆內容 | 《論語》、《孟子》係經書之一,故有關該二類之複分,應適用“經書複分表”。惟《中文圖書分類法》之《論》、《孟》二類之類目注釋似有錯誤,應予訂正。茲參考該二類類目注釋:“依經書複分表”例,將“論語分篇、孟子分篇”二類調整如下: 【調整前】 121.225 論語分篇 121.265 孟子分篇 【調整後】 121.228 論語分篇 121.268 孟子分篇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