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經書複分表註明每種經書均依本表(經書複分表)複分。具體作法是主類號後先加“0”,再以經書複分號添附於“0”之後,即組成一組新類號。此段文字,本人有些許疑惑?假如《四書今註今譯》乙書,若分入類目“097 四書”,擬再以經書複分表複分之,那麼分類號應為“097.02” 或者還是“097.20”?又類號“097.02”是否與總論複分號碼相衝突?煩請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問題 |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經書複分表註明每種經書均依本表(經書複分表)複分。具體作法是主類號後先加“0”,再以經書複分號添附於“0”之後,即組成一組新類號。此段文字,本人有些許疑惑?假如《四書今註今譯》乙書,若分入類目“097 四書”,擬再以經書複分表複分之,那麼分類號應為“097.02” 或者還是“097.20”?又類號“097.02”是否與總論複分號碼相衝突?煩請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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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經書複分表上確曾註明每種經書均可依經書複分表複分。惟實際複分時,通常將經書複分號直接添附於主類號之後,以組成新類號,只有當號碼組配後有衝號之虞時,才補“0”以資補救。例如《四書今註今譯》乙書,如分入四書類之注釋(假設類號為“097”),其號碼應為“097.02”。號碼組配時,之所以必須補“0”,是因為如不補“0”,則組配後之號碼“097.2”(有關四書的注釋書),會與《中文圖書分類法》原有類目“097.2 孟子”相衝號,故必須加“0”以資補救。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